境外新聘外专入职手续办理流程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0-07-08浏览次数:997

    一、入境前需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

外籍专家须申请工作许可通知,并凭此通知到所在国的中国大使馆(领事馆)申请Z类签证。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

1. 白底免冠照片

2. 护照信息页;

3. 签字盖章的工作合同/协议(中文版);

4最高学历学位证及认证材料(在中国大陆取得的学位无需认证),需提供原件和中文翻译件;

5. 六个月内无犯罪纪录及认证材料,需提供原件和中文翻译件; 

6. 六个月内体检报告;

7. 工作经历证明;

7. 外籍专家个人信息表;

8. 如有随行家属,需提供家属白底免冠照片、护照信息页关系证明(如结婚证明子女关系证明,须经当地中国大使馆认证并提供中文翻译件)体检报告(16岁以上提供)。

二、入境后住宿登记(外籍专家持Z签入境)

入境后24小时内微信关注“南京公安”公众号,进入“微服务”“出入境”“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”,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;提交成功后等待系统后台自动审核,一般24小时内会收到回复。系统审核成功后会收到带有“南京市公安局”印章的临时住宿登记表,下载保存,打印备用。

三、体检报告验证

微信关注“江苏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”公众号,预约体检认证,并在预约时间按照预约提示到现场认证,如原报告符合要求,直接换新报告,如不符合要求或有漏缺项目,则重新体检后取得新报告。一般四个工作日取得新报告。

四、申领工作许可证

取得新的体检报告后,连同护照上签证页和入境章页扫描发送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,由我处在外专局网上帮助申报工作许可证,网上申报获后,外籍专家需提供以下材料供外专局审查:

1.工作许可申请表原件;

2.护照原件及信息页、签证页和入境章页的复印件1份

3.中文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

4.新的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);

5.无犯罪证明、学位和工作资历证明原件。如有随行家属请提供护照体检报告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)。

五、办理居留许可

 取得工作许可证后,外籍专家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(白下路173号)办理居留许可:

1.临时住宿登记表1份

2.学校申请函1份

3.护照原件和签证页入境章页的复印件1份

4.工作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信息打印页加盖公章1份

5.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1份

6.2寸白底照片1张

7.体检证明原件1份

8.若有随行家属,办理居留许可时提供除4项以外的材料及关系证明(经中国大使馆认证并提供翻译件)

 

手续办理中如遇其他问题,可与国际交流处林老师联系,电话:025-86569167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