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台港澳事务办公室、海外教育学院合署)工作职责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4-09-27浏览次数:1341

1.建章立制,建立健全学校国际交流工作机制。

2.推进国际交流工作校院二级管理工作机制,加强外事工作人员队伍建设。

3.充分利用并积极开拓平台,选择高层次伙伴,开展深层次合作,引进国(境)外优质资源。

4.扩大校际间学历学位互认。公开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国外高水平大学和研究机构学习,对优秀出国(境)学生进行资助和奖励。

5.稳定来华留学学历生规模,提高留学生招生质量和培养质量,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。

6.做好外籍教师(专家)聘请和生活服务等工作。吸引更多世界知名专家学者来校从事教学和学术交流,协助人事处有计划地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学术团队,提高学校聘任外籍教师的比例。

7.落实涉外办学项目的审核及报批工作,对中外合作力学的过程进行管理与监督。探索多种式进一利用和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。吸引境外知名离校、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,合作举办教育教学、实训、研究机构项目。鼓励学院自主开展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。

8.深化国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建设工作,进一步提高学校境外办学水平,支持国家汉语国际推广教育工作,扩大学校海外中文系的规模和影响。

9.加强全校国际会议的审核、报批工作。协助各二级学院做好国际会议申报和政策咨询工作,鼓励和支持全校教职工出国参加国际会议。

10.协助做好安全保密、对外宣传、教师公派出国选派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