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台港澳事务办公室、海外教育学院合署)岗位职责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4-04-24浏览次数:1733

一、处长(主任、院长)职责

全面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台港澳办 海外教育学院)行政工作,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。

二、副处长(副主任、副院长)职责

负责党建工作、留学生管理工作,协助做好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。      

三、出国(境)管理科职责

1.落实校级因公出国(境)团组计划编制、报批、执行、管理等相关事宜;

2.报批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计划,协助办理出国(境)手续,开展出国(境)回访;

3.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外事政策与信息咨询,做好因公出国(境)行前教育;

4.校级国际学术会议计划的申报及会议报批;

5.推进华文教育基地建设。

四、合作交流科(留学生管理科)职责

1.对外合作与交流

(1)负责境外高校及机构的来访接待与合作洽谈;

(2)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申报和管理;

(3)负责国际课程审批等。

2.学生出国(境)

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境外友好大学校际交流项目。

3.外籍教师管理

协同学校人力资源处及二级学院,做好外籍教师的聘任和服务管理。

4.留学生管理

负责留学生招生、管理、奖学金评定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