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处长(主任、院长)职责
全面负责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台港澳办 海外教育学院)行政工作,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。
二、副处长(副主任、副院长)职责
负责党建工作、留学生管理工作,协助做好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。
三、出国(境)管理科职责
1.落实校级因公出国(境)团组计划编制、报批、执行、管理等相关事宜;
2.报批学校教职工因公出国(境)计划,协助办理出国(境)手续,开展出国(境)回访;
3.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外事政策与信息咨询,做好因公出国(境)行前教育;
4.校级国际学术会议计划的申报及会议报批;
5.推进华文教育基地建设。
四、合作交流科(留学生管理科)职责
1.对外合作与交流
(1)负责境外高校及机构的来访接待与合作洽谈;
(2)负责中外合作办学申报和管理;
(3)负责国际课程审批等。
2.学生出国(境)
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境外友好大学校际交流项目。
3.外籍教师管理
协同学校人力资源处及二级学院,做好外籍教师的聘任和服务管理。
4.留学生管理
负责留学生招生、管理、奖学金评定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