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台港澳办 海外教育学院)外事工作交流、会议纪要管理制度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9-12-25浏览次数:1029

第一条  为进一步加强会议纪要管理,增强各项会议及交流的规范性,使会议内容有案可查,会议决定更加有效地贯彻执行,特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  本制度适用于我处负责接待的各类国(境)内外交流、相关会议等。

第三条  主要内容应包括会议纪要标题、会议时间、地点、名称、主持人、参加人、议题、会议内容、议定事项或形成的决议等。

第四条  记录必须全而精,详略得当,突出要点,围绕会议主旨与决议来整理、提炼和概况,避免拖沓冗长,不以个人喜好或观点而随意增删内容。

第四条  记录应在会议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成。

第五条  会议纪要的督办及反馈

1、如会议有关决定需要有关学院(部门)执行,办事秘书应在会议结束5个工作日内与相关学院(部门)联系,做好督办工作,并把结果向处领导汇报。

2、外事科应每月整理会议纪要的执行情况,报处领导审阅。

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台港澳办 海外教育学院)

2023年12月


***(会议名称)会议纪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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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议议题:

会议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