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合作与交流处(台港澳办 海外教育学院)服务承诺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9-10-08浏览次数:1314

一、强化服务意识,规范服务行为。时刻以学生为中心,以学校事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不断提升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。

二、明确责任机制,提升工作质量。按照部门工作职责,科学定位岗位设置,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和具体工作要求,建立首问负责、限时办结和责任倒查等制度,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水平,努力做到问询有接待、办事有回音、时间有要求、质量有保证。

三、首问责任制。学生或老师来部门办事,第一位接受询问的部门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。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处置职责范围的事项,要按规定及时办理。如果所办事情因材料不齐全,无法立即办妥,则要告知所需材料,避免学生或老师多次往来办理的情况。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,则要将来访人员指引到有关责任人处,并做好交接工作。如果不属于本部门的工作,也要耐心给予解释和说明。

四、注重内部管理,加强队伍建设。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,严守各项工作纪律,建立健全处务会和本部门工作人员会议制度,规范内部管理制度、程序和要求,坚决预防和制止自由散漫、作风飘浮倾向。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,切实加强班子建设,充分发挥处、科领导榜样带头作用,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。同时,倡导廉洁之风,带头遵纪守法,严守各项纪律,廉洁自律,努力建设廉洁型部门、争做廉洁型干部。

五、对于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,造成不良影响;或者故意推诿刁难来部门办事的学生和老师的情况,一经查实,给予批评教育或直至纪律处分。